兰州城市学院2023-2024-2学期第九周教学工作一览表
序号 |
主要教学工作 |
二级学院工作要求 |
责任科室 |
1 |
《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修读 |
依据开课通知,组织本院2021级全体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超星平台上完成课程的修读及考试;组织本院2020级重修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超星平台上完成课程的修读及考试。 |
教务科 |
2 |
《当代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修读 |
依据开课通知,组织本院2023级全体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超星平台上完成课程的修读及考试(该课程无法重修)。 |
教务科 |
3 |
形势与政策课程修读 |
通知本院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修读; 网络修读时间为:4月20日8:00-5月12日22:00(学习通); 线下授课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6月26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教学组织、系统排课及过程管理。 |
教务科 |
4 |
修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
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汇总修订意见。 |
教务科 |
5 |
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后台数据对接 |
按要求完成信息核查及数据检测。 |
教务科 |
6 |
2024年省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申报工作 |
学校通过初审、公开答辩等方式从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中遴选出拟推荐参评2024年省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 |
教学研究科 |
7 |
第六批慕课建设项目遴选立项工作 |
学校将从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中,遴选8-10门课程立项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各类一流课程进行建设。 |
教学研究科 |
8 |
开展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 |
遴选通识必修课程2-3门、通识选修课程每个模块2门。 |
教学研究科 |
9 |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报送2024-2026年本科专业建设规划 |
各学院于将拟申报专业论证材料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含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注意:《申请表》中表1、4.1、9不填)。 |
教学研究科 |
10 |
2024届毕业论文 |
完成查重账号录入。 |
实践教学科 |
11 |
2023年度抽检不合格论文整改 |
相关学院对不合格论文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材料。 |
实践教学科 |
12 |
大学生实习平台数据填报 |
填报3月结束的实习数据。 |
实践教学科 |
13 |
2024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阅卷、成绩登记 |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完成测试阅卷及成绩登记等相关工作。 |
考务科 |
14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考试排考 |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重修/补修出卷、审卷及排考等相关工作。 |
考务科 |
15 |
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 |
请各学院及时向本院学生转发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文件及要求,组织好学生测试工作。 |
考务科 |
16 |
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数据整理工作 |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考务科 |
17 |
2024届毕业生信息核对 |
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信息核对工作,将各学院《信息核对汇总表》进行核对,从学信网做处理。 |
教材科 |
18 |
照片采集工作 |
按照本学院相片采集的人数做好统计收缴学生的拍照费用。通知20级因为实习未采集的学生到当地新华社进行补采。 |
教材科 |
19 |
甘肃省“十四五”首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 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暨遴选推荐甘肃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建设申报。 |
各二级学院通知并按照要求将申报的老师的材料报送至教材科 |
教材科 |
20 |
学籍异动 |
各二级学院将留退休复的文件及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备注办理类型、学院、学生姓名及班级发送至学籍管理科。 |
教材科 |
21 |
开展教学随机检查 |
各二级学院教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齐全教学资料。 |
督导办公室 |
22 |
完善自评报告 |
收集整理近三年试卷、达成度等资料,接受校级督导检查 |
质量监控科 |
23 |
发布2024年校级专创融合课程立项通知 |
对批准立项的课程,学校将提供数字化课程开发平台支持以及安排专业机构进行全程的辅导并与教师团队共同开发建设。 |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
24 |
兰州城市学院第十四届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省赛推荐项目培训 |
各学院通知挑战赛兰州城市学院校级选拔赛常规赛道前15名、实战赛道前4名参加省赛备赛项目培训会 |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