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对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和改革的要求,本学期不再新开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仅受理已开课公共选修课程的停开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停开时间
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为本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程的申请停开时间。过期不再受理相关工作。
二、停开申报要求
申请停开校级公共选修课程的任课教师,需提交《公共选修课停开申请表》(见附件),经教研室负责人和课程归属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全校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的通知
下一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补选和开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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