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
水平测试具体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定于第7周开始我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在校生。
二、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14日、10月15日、10月21日、10月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测试地点
校本部综合楼A区三楼普通话水平测试室
四、测试要求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采集系统及防作弊系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身份信息验证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照片信息采集后方可参加测试,如无身份证将无法参加测试。请所有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场照片采集背景为白色,请勿穿同色衣服。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不得佩戴眼镜,勿化浓妆。
(三)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照相机、平板电脑等具有上网查询及照相、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及辅导用书、稿纸等有作弊嫌疑的纸质材料等进入检录室、测试室,违者取消测试成绩,按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请各学院通知考生及时查看具体测试时间,考生应在测试前30分钟进入侯测室报到,在检录室通过身份验证及信息采集后进入测试室进行测试。超过检录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
(五)本次考试实行全程监控,请各学院做好考生的考前动员工作,强化对考生的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考生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诚信参加考试。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规定,作弊学生在一年内(自作弊日算起)不允许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六)按照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普通话水平测试试题均来自国家测试机构编制并公开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朗读作品和说话题目作为重点测试项目均已公开,请各学院通知学生,认真复习,做好测前准备。
五、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应试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成绩。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查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普通话电子证照,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其他
(一)我校测试站未与任何培训或中介机构有合作关系,请考生提高警惕,在报名和缴费等环节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网络诈骗事件。
(二)测试期间,如遇突发情况,将调整测试安排,以教务处调整通知为准。
附件: 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