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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安排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0-08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2023半年普通话

水平测试具体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23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定于第7开始我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在校生

二、测试时间

2023年1014日1015日、1021日、10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测试地点

校本部综合楼A区三楼普通话水平测试室

四、测试要求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采集系统及防作弊系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身份信息验证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照片信息采集后方可参加测试,如无身份证将无法参加测试。请所有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场照片采集背景为白色,勿穿同色衣服。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不得佩戴眼镜,勿化浓妆。

(三)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照相机、平板电脑等具有上网查询及照相、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及辅导用书、稿纸等有作弊嫌疑的纸质材料等进入检录室、测试室,违者取消测试成绩,按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请各学院通知考生及时查看具体测试时间,考生应在测试前30分钟进入侯测室报到,在检录室通过身份验证及信息采集后进入测试室进行测试。超过检录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

(五)本次考试实行全程监控,请各学院做好考生的考前动员工作,强化对考生的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考生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诚信参加考试。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规定,作弊学生在一年内(自作弊日算起)不允许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按照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2023年4月1日起,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普通话水平测试试题均来自国家测试机构编制并公开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朗读作品和说话题目作为重点测试项目均已公开,请各学院通知学生,认真复习,做好测前准备

五、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应试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成绩。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查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普通话电子证照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

)我校测试站未与任何培训或中介机构有合作关系,请考生提高警惕,在报名和缴费等环节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网络诈骗事件。

)测试期间,如遇突发情况,将调整测试安排,以教务处调整通知为准。

 

附件: 2023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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