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学生赴新疆实习支教承诺书
为服务边疆民族教育,提高自身从师技能,本人愿前往新疆巴州地区进行实习支教。为保障实习支教工作顺利开展,本人承诺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1、我已了解学校师范类学生赴新疆巴州地区实习支教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且自愿前往。
2、我将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了解并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主动适应当地民俗,与少数民族朋友交往时注意民族禁忌与礼貌礼节。
3、我将严格遵守实习支教学校的校规校纪,服从实习支教学校的领导和指导老师管理;实习支教工作时间按当地学校规定执行,病、事假及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4、我将认真完成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妥善保管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及实习成绩表,实习结束后及时上交学生所在学院。
5、我将同我校带队教师、实习支教小组组长随时保持联系。有特殊情况及早告知支教学校指导教师和我校带队教师,通过正当渠道维护个人权益,不使用过激言语和行为。
6、我将严格遵守《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实习支教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其他同学团结一致,大胆创新、发挥才干,努力以优异的表现赢得实习支教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的认可和肯定,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