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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支教学生守则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01

兰州城市学院支教学生守则

1、认真学习实习支教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明确实习支教的目的,端正态度,切实做好实习支教的各项工作。

2、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了解并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主动适应实习支教当地民俗,与少数民族朋友交往时注意民族禁忌与礼貌礼节。

3、严格遵守实习支教学校校规校纪,服从实习支教学校的领导、指导老师管理;实习支教工作时间按当地学校规定执行,病、事假及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4、同我校指导教师、实习支教小组组长随时保持联系。有特殊情况及早告知支教学校指导教师和我校指导教师,通过正当渠道维护个人权益,不使用过激言语和行为。

5、认真搞好各项实习工作,认真完成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妥善保管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及实习成绩表,实习结束后及时上交学生所在学院。

6、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关心和爱护学生。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搞好卫生,保持住房和办公室的整洁。

8、与其它同学团结一致、彼此关心、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大胆创新、发挥才干,努力以优异的表现赢得实习支教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的认可和肯定,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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