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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08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兰城院教〔2014〕212号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教育改革研究与教学学术水平,促进产学研结合,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及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依据《兰州城市学院201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和《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兰城院发[2010]105号),结合本单位实际,确立2014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的重点,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二)“教研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经验,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任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教学第一线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中青年教师。

参研人员一般为5人以内(含负责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2个以上项目;项目组人员参加的项目最多不能超过2个。

二、申报原则

(一)“教研项目”申报原则

1.既要结合学校实际,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又要着眼于创新,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实践、特色专业、精品课程、重点实验室等方面的研究。

2.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广泛的实践指导作用,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水平。

3.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原则

1.以资助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领域的学术专著为主,主要包括对本科教育教学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2.申请项目没有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的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非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80%以上,字数需在20万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

(三)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推荐申报。每个教学单位按专任教师10%的限额申报,其他行政单位或部门每单位限报2项。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47348875@ qq.com,逾期不予受理。

1.《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四份;

2.《兰州城市学院201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要求排序)一份,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4)一式四份;

4.《兰州城市学院201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要求排序)一份,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评选办法

对于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教务处将组织有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在科学评审的基础上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正式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学校将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201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兰州城市学院201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5.兰州城市学院201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兰州城市学院

2014年11月24日

兰州城市学院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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