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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3-25

兰城院教〔2015〕50号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教师

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5〕5号)和《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办法》(兰城院教〔2012〕1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我校具有讲师及以下职称、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均应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5年度岗前培训统一在西北师范大学进行,时间为7月13日—7月26日。

三、培训要求

(一)请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汇总后填报《兰州城市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连同经学院审核后(学院印章及主管院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原件一并报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联系电话:7601087)。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

学校对申请培训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培训教师名单。

(二)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于2015年7月11日到西北师范大学学术会堂报到,并于报到时提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需住宿的学员,由甘肃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学员自带餐具和洗漱用品,费用自理。

(三)已参加过岗前培训但没有取得合格证、需要参加课程补考的教师,须由本人向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提交书面申请。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请从oa下载)

兰州城市学院

2015年3月24日

兰州城市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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