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院教〔2013〕105号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13年度本科生
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二级学院初评与专家组评审相结合、创新和实践相结合、学校经费支持与二级学院经费自筹相结合的评审原则,学校决定对《新升本科院校的精神文化传统保存研究》等77个项目予以立项,其中一般项目43项、学院自筹项目34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内容详见《兰州城市学院2013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附件1)。
二、立项项目的运行管理、经费使用和结题验收等依照《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兰城院发[2013]103号)执行。
三、请项目负责人做好研究计划,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附件2,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2013年12月27日前由各单位统一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7601087 邮箱:1017468265@ qq.com
附件:
1.兰州城市学院2013年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
2.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
(请从oa或教务处网页下载)
兰州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3年12月19日
抄送:校领导、有关单位
兰州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3年12月19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