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23-2024-2学期第十二周教学工作一览表
序号 |
主要教学工作 |
二级学院工作要求 |
责任科室 |
1 |
收取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
将修订好的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及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教务科。 |
教务科 |
2 |
收取2024年新招生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英语、音乐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等专业所在学院按通知要求完成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及提交。 |
教务科 |
3 |
《形势与政策》线上修读成绩导出及移交 |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4届毕业班学生成绩的录入。 |
教务科 |
4 |
《大学生创业基础》、公共选修课等在校重修学生成绩导出及移交 |
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4届毕业班学生成绩的录入。 |
教务科 |
5 |
结业生公共选修课成绩导出及移交 |
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业学生成绩的录入。 |
教务科 |
6 |
继续组织《当代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的修读 |
依据开课通知,组织本院2023级全体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超星平台上完成课程的修读及考试(该课程无法重修)。 |
教务科 |
7 |
继续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修读 |
依据开课通知,组织本院2022级全体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超星平台上完成课程的修读及考试(该课程无法重修)。 |
教务科 |
8 |
继续组织线下《形势与政策》讲座的修读 |
各学院通知本院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修读。线下授课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6月26日(具体安排见通知中的附件,务必提前3天与授课教师电话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教学组织、系统排课及过程管理。 |
教务科 |
9 |
2024年省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推荐工作 |
推荐立为校级2024年省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参加省级项目评审。 |
教学研究科 |
10 |
第六批慕课建设项目立项工作 |
学校将对遴选出的课程进行立项建设。 |
教学研究科 |
11 |
开展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 |
遴选通识必修课程2-3门、通识选修课程每个模块2门进行立项建设。 |
教学研究科 |
12 |
校级一流课程期满验收、中期评估及阶段性考核工作 |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一流课程遴选与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2019年以来立项的校级一流课程开展期满验收、中期评估与阶段性考核工作。 |
教学研究科 |
13 |
校级品牌专业申报工作 |
打造10个品牌专业。品牌专业建设分两期实施,第一期立项建设5个品牌专业,建成为全国同层次、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优势的专业。 |
教学研究科 |
14 |
2024届毕业论文 |
用维普系统进行查重;开始在教务系统中做好论文评阅;校级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
实践教学科 |
15 |
大学生实习平台数据填报 |
开始填报4月结束的实习数据。 |
实践教学科 |
16 |
毕业生实践成绩 |
毕业生本学期实践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
实践教学科 |
17 |
2024毕业实习总结 |
按照通知要求评选优秀,报送材料 |
实践教学科 |
18 |
2024年师范生免试认定 |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考务科 |
19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考试 |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考试发卷、巡考等相关工作。 |
考务科 |
20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结业生考试排考、制卷 |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结业生考试相关工作。 |
考务科 |
21 |
2020级毕业生期末考试及成绩录入 |
请各学院按照结课时间合理安排毕业生期末考试,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
考务科 |
22 |
2024年度甘肃省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检测试 |
请相关学院将通知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抽检教师。 |
考务科 |
23 |
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 |
请各学院及时向本院学生转发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文件及要求,组织好学生测试工作。 |
考务科 |
24 |
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数据整理工作 |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考务科 |
25 |
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打分工作 |
请测试员按要求按时完成打分任务。 |
考务科 |
26 |
2024届毕业生信息核对 |
各学院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信息核对工作,将各学院《信息核对汇总表》进行核对,从学信网做处理。 |
教材科 |
27 |
照片采集工作 |
学院通知本院20级未拍照学生尽快前往新华社采集照片 |
教材科 |
28 |
统计各学院20级降级转专业的学生信息做好教材退费准备工作 |
各学院核对降级转专业名单及学生信息。 |
教材科 |
29 |
处理学信网和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的留退休复 |
各二级学院将留退休复的文件及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备注办理类型、学院、学生姓名及班级发送至教务处。 |
教材科 |
30 |
收集各部门建议报告,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 |
提供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 |
质量监控科 |
31 |
收集审核评估数据核算指标 |
提供审核评估数据核算指标 |
质量监控科 |
32 |
组织开展检查性听课 |
二级学院通知老师带齐资料。 |
督导办公室 |
33 |
拟立项推荐“2024年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工作 |
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要求拟推荐项目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后续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平台材料上传工作。 |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
34 |
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各二级学院按照《兰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立项团队按时结项 |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
35 |
公布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拟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 |
各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申报、项目论证推荐、跟踪指导、结项验收等工作。 |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