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计划
关于印发《兰州城市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教师教育类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15

   

兰城教〔2017〕25号

 

 

关于印发《兰州城市学院本科人才培养

教师教育类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兰州城市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教师教育类课程改革方案》已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兰州城市学院

2017年61

 

 

兰州城市学院本科人才培养

教师教育类课程改革方案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程开设方案进行立项研制的通知》(兰城教〔2016〕70号),经教务处对教师教育课程研制项目组提交的开设方案的审核,现形成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教师教育课程开设方案,请各教师教育专业在研制人才培养方案时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本专业实际,按4+0模式使用本方案,将教师教育类课程贯穿于四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

新修订的教师教育课程开设方案中涉及的教师教育课程分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教学实践与技能训练及教师教育综合四个模块,其中课程模块13学分,教育教学实践14学分,共27学分,开设方案如下:

一、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共4学分)

(一)教育心理学模块(2学分)

包含儿童心理发展、学习心理、学校心理辅导三个模块。

(二)教育学模块(2学分)

包含教育基本理论、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规、课程与教学论、德育与班级管理四个模块。

课程承担单位:教育学院。

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共6学分)

(一)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2学分)

课程承担单位:教育学院、各专业所属学院。

具体开设方案见附件。

(二)××课程标准与教材教法(2学分)

课程承担单位:各专业所属学院。

具体开设方案见附件。

(三)教学设计与实践(2学分) 

课程承担单位:各专业所属学院。

具体开设方案见附件。

三、教学实践与技能训练(共6学分)

(一)教师职业实践与生活体验(2学分) 

课程承担单位:各专业所属学院。

具体开设方案见附件。

(二)教育实习(12学分) 

课程承担单位:各专业所属学院。

具体开设方案见附件。

(三)教师技能 

课程承担单位:各专业所属学院。

具体开设方案见附件。

四、教师教育综合(共3学分)

(一)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一、科目二(2学分)

课程承担单位:教育学院。

具体开设方案见附件。

(二)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三、面试(1学分)

课程承担单位:各专业所属学院。

具体开设方案见附件。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教师教育课程开设方案

 

 

 

 

 

 

 

 

 

 

 

 

 

 

 

 

附件

兰州城市学院教师教育课程开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精神,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我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配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研制和修订,经教师教育课程团队的广泛考察和深入论证,形成本次教师教育课程方案。本次课程方案的修订是以培养卓越教师为目标,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为核心,以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基准,以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为导向,以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为契机,优化和调整现有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构建健全的教师教育课程培养体系。本方案的设置将引导未来教师重视教育理论的学习,注重教育实践的实效,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考虑学生教师资格考试的需要,又考虑学生未来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基本理念

1.育人为本。教师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在研究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教师教育课程应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收教育研究新成果,体现社会进步对中学生发展的新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应体现育人为本的理念,引导未来教师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观、教育观,掌握必备的教育知识与能力,参与教育实践,丰富专业体验;引导未来教师因材施教,关心和帮助每个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实践取向。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在研究自身经验和改进教育教学行为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教师教育课程应强化实践意识,关注现实问题,体现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的新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参与和研究基础教育改革,主动构建教育知识,发展实践能力;引导未来教师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形成个人的教学风格和实践智慧。

3.终身学习。教师是终身学习者,在持续学习和不断完善自身素质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教师教育课程应实现职前教育与在职教育的一体化,增强适应性和开放性,体现学习型社会对个体的新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想,掌握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养成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习惯;引导教师加深专业理解,更新知识结构,形成终身学习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

1.师德为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了解我国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热爱学生和敬业乐教的良好师德素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学生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力和细心,具备与学生沟通的能力;尊重中学生权益,以学生为主体,理解学生的认知特点与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了解学生心理与生理发展特点,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有个性的发展。

3.能力为重。系统掌握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把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系统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熟练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融合课程资源,具有设计和开发教学课件及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形成教育研究的意识和能力,具有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三、设置依据

1.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职前教师教育的课程设置要求引导未来教师理解学生心理发展及其对学生生活的影响,学习指导他们安全度过青春期;理解学生的认知特点与学习方式,学会创建学习环境,鼓励独立思考,指导他们用多种方式探究学科知识;理解学生的人格与文化特点,学会尊重他们的自我意识,指导他们规划自己的人生,在多样化的活动中发展社会实践能力。

2.《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2013)》。该计划要求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在课程设置上要求建立模块化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比重适当、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落实《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打破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老三门”的课程结构体系,开设模块化、选择性和实践性的教师教育课程。

3.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目前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三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主要考核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核儿童发展与学习、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等教育基本理论与知识;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核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科目一、科目二与教育学与心理学的理论知识有关,科目三、面试与各学科的课程、教学、教法,以及实践教学技能有关。

4.学校对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总体设计。根据学校总体设计要求,教师教育基本理论与知识类课程由教育学院承担,学科教学与实践类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参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内容要求,教师教育类课程由六个学习领域构成,由教育学院承担的教师教育公共课程主要涉及其中四个方面:儿童发展与学习、中学教育基础、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即教师资格考试中的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的学科教学与教育实践,涉及两个方面: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教育实践,即教师资格考试中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四、主要课程

本方案教师教育课程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标准与教材教法、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学设计与实践、教师职业实践与生活体验、教育实习等,同时包括教师技能训练与测试(普通话、教师书写),突出教师基本理论素养与职业技能训练。

五、学期学分分配表

学期

合计

学分

2

2

4

2

3

 

13

实践

 

 

1

1

 

12

14周

六、课程结构与学分

本课程方案由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教学实践与技能训练及教师教育综合四个模块组成,学生至少修读13学分课程,完成14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由学校组织的教师技能考核证书,方可结业。

课程结构及学分设置如下表:

分类

课程

模块

学分

开设

学期

承担单位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教育心理学

儿童心理发展

2

3

教育

学院

学习心理

学校心理辅导

教育学

教育基本理论

2

4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规

课程与教学论

德育与班级管理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学科)

(由各专业与教育学院联合设定)

2

5

××课程标准与教材教法

(由各专业自行设定)

2

5

学生

所在

学院

教学设计与实践

(由各专业自行设定)

2

6

教学实践与技能训练

教师职业实践与生活体验

(由各专业自行设定)

2周

5-6

教育实习

 

12周

8

教师技能

普通话水平训练与测试

获得国家相应等级证书

教师书写训练与测试

三笔字,至少获得一种学校测试认证

教师教育综合

教师教育综合科目一、科目二

心理学、教育学

2

7

教育学院

教师教育综合科目三、科目四(面试)

学科教学设计与面试

1

7

学生所在学院

 

合计

 

13+14

 

七、几点说明

1.本方案针对师范类专业制定,按照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课程要求进行设置,符合学校对文理教育类(教师教育)各专业培养方向的整体部署,同时满足教师资格证国家考试内容要求和卓越教师的培养目标。其他非师范类专业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可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辅导和教师技能训练,不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相应课程。

2.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学(教师教育)和体育教育四个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对职前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的学分和课程要求,由专业所在学院另行制定,不包括在本课程方案范围之内。

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2013)》相关要求,本方案设置重点体现了模块化的课程体系。由教育学院承担的教育与心理类课程,参照教师资格证国家统一考试内容(科目一、科目二),进行了模块化调整,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的学科教学类课程,可根据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和中小学教师知识能力需求,结合教师资格证国家统一考试内容(科目三、面试),进行课程的模块化设置。

4.课程设计与实践课程,本课程包含课程设计和微格教学和说课训练三方面内容。课程设计体现学生对课程的理解、构架、实施和评估能力,是课堂教学理念的集中反映。微格教学通过实训和反馈功能,帮助学生示范观摩、分析讨论,进一步提升课程设计与教学技能。各专业在制定该课程标准时,建议加入微格教学的实训内容。说课训练由教育学院制定测试标准,学生所在学院承担训练和开展课内测试,建议教务处核准后发给合格证书。

5.教育实习实践为期14周。其中,教师职业实践与生活体验(见习)在第五和第六学期各安排一周,具体内容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和规格自行设定,第八学期教育实习12周,学生集中完成实习实践任务,具体内容由学生所在学院设定。

6.本方案中的教师技能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采取“以证代考”的形式实施。普通话水平训练与测试模块要求学生参加国家普通话等级考试,达到二级乙等水平(中文专业要求二级甲等水平)。教师书写训练与测试由教育学院制定测试标准,学生所在学院承担训练并主持开展测试,测试通过后由教务处核准,发给合格证书。

7.建议在教师教育课程中推行小班化教学,探索翻转课堂模式,加大幕课资源的引入。理论课程多采用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的方式,注重与各学科实践教学的衔接;实践类课程多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等方式,充分利用微格教室与教育实习基地,突出实践实训,凸显教师职业素养与教学技能。

 

 

 

 

 

 

 

                                                               

  兰州城市学院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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