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 4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 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甘高教函“2017” 11号)、《兰州城市学院重点(扶持)专业遴选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教务处“2016”5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参评教师须为我校重点(扶持)专业中承担核心课程的团队成员,受聘教授职务,其他条件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进行。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1名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二、评审及奖励
(一) 2017年,拟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奖共5名,已获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学校对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按《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管理办法办法》给予奖励。
(二)校级教学名师奖评审结束后,学校根据教育厅分配我校的2名限额,择优向教育厅推荐参加甘肃省教学名师奖评审的候选人。
三、时间安排
(一)2017年5月6日前,各学院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至实践教学科,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有关成果的复印件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3.候选人的个人资料;4.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5.候选人15-30 分钟的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联系电话:7601087;邮箱:77989438@qq.com。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所在学院(单位)负责审核。
(二)2017年5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评审、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及上报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三)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且被推荐为上报甘肃省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需建设申报网页,于2017 年 5月20日前交至信息网路中心。
(四)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附件:1.2017 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2.2017 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3.2017 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4.2017 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5. 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评议组评价)
6. 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议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