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
关于报送实验室相关数据的通知
作者:徐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15

关于报送实验室相关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不断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及时掌握实验室运行状况,根据《兰州城市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度实验室相关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单位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报数据,填表时一定要根据填表说明逐项将每个表格的数据填写完整、准确(数据统计的学年时间为每年8月至次年7月)。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将纸质表格由各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公共教学资源管理科(2010-2011学年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2011-2012学年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xugang@lzcu.edu.cn

为确保实验室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保障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徐刚      联系电话:7601077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上一条: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印发《兰州城市学院“十二五”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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