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兰州城市学院教学计划(实验课)调整申请表
申请学院 教研室 专业
内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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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课程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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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课程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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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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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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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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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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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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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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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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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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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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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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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组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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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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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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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限选
□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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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技术基础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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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 □验证
□综合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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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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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限选
□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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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技术基础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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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 □验证
□综合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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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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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 □改编 □未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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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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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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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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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理由、内容及实施可行性分析(包括是否已有实验教师、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条件):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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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
(包括是否提交实验大纲及实验指导书,该课调整项内容是否与指导书、大纲内容相符等)
签字(3人以上):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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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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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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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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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学校教务处教务科,一份二级学院办公室留存。
2、提交此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书面及相应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