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教材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09年秋季教材发放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教材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在校生8月29—30日领取教材;2009级新生9月17—20日领取教材。(具体安排见附表)
2.地点:西校区在理科楼一楼教材库、综合楼4101、4103领取,培黎校区在教三楼3208、教一楼一楼、办公楼多媒体教室领取,东校区在教学楼一楼医务室库房领取。
二、领书要求
(一)学生用书的领取
1.各学院要根据教材征订计划,对教务处下发的《教材出库单》认真核对,核实无误后去相应地点领书,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材科联系。
要求在校生以班为单位统一领取教材。各学院须指定专人做好发放登记,并于教材发放完毕后到教务处教材科(西校区)打印教材销售单,缴纳教材费或转结教材款,若有剩余教材请及时退回教材科。
2.2009级学生的教材领取实行预收教材费,由财务处统一收取(具体金额将于学生报到时公布)。学生所在学院按《教材领取通知单》上所列教材,认真核对。由学院派专人提前到教材科打印《教材出库单》,班主任带队以学生报到数,按班级将教材领回,再进行发放。教材发放前班主任应先到财务处查看报到学生缴纳教材费情况,并做好教材发放登记,以便教材结算。
教材全部发放完毕后,学院须派人到教材科打印各班教材销售清单,并注意在打印教材销售单后将每个学生预收教材款使用情况核算清楚,填报《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教材结算明细表》(可从教务处教材科页面中下载)一式三份,经与教材科核对无误后,一份报财务处从学生预收款中下账,一份报教务处教材科备案,学院自留一份。
(二)教师用书的领取
教师教学用书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在9月底之前领取完毕。各学院须根据教材征订计划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教师领用
教材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一份留学院备查,一份报教材科打印教学领书单,领取教材。
各学院发放教师教学用书时,要严格依据教学计划及教师任课安排表发放,领书教师必须在《兰州城市学院教师领用教材登记表》上签字。凡本次所订教材无论是否本学期需要均要求一次性全部领取,否则学校将在10月初将所有剩余教材退回出版社。
(三)为了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提前安排好教师组织学生统一领取教材。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材。
(四)各学院要根据学校下发各专业、各班级的《教材领取通知单》与教材科积极联系,对已到的教材要保证按学生人数全部领出,按时发到学生手中,保证教学不受影响。
(五)为了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请各学院根据本院各专业、各班级的教材征订计划,对学生的实际领书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并于9月25日之前将长余教材退回教材科,以便学校清退教材,若不按时退回导致教材不能清退的,责任由各学院自负。对已订而未领取的教材要督促学生尽快领取。凡订而不领、多订少领,导致教材被退,造成学生不能按时领到教材的,后果由各学院相关人员负责。
附件:2009年秋季新生教材领取时间安排表
2009年秋季在校学生领取教材时间安排表
学院
| 发放时间
| 校区
| 发放地点
|
数学学院
| 8月29―30日
| 西校区
| 理科楼一楼教材库
|
城市经济与旅游文化学院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体育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8月29―30日
| 西校区
| 综合楼4103
|
传媒学院
|
教育学院
|
社会管理学院
| 8月29―30日
|
| 教三楼3208
|
外国语学院
|
培黎工程技术学院
| 8月29―30日
|
| 办公楼多媒体教室
|
培黎职业技术学院
|
2009年秋季新生领取教材时间安排表
学院
| 发放时间
| 校区
| 发放地点
|
文学院
| 9月17日上午
| 西
校
区
| 理科楼一楼教材库
综合楼4101
|
城市经济与旅游文化学院
| 9月17日下午
|
数学学院
| 9月18日上午
(8:00-10:30)
|
体育学院
| 9月18日上午
(10:30-14:00)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9月18日下午
|
传媒学院
| 9月19日上午
| 西
校
区
| 综合楼4101、4103
|
信息工程学院
| 9月19日下午
|
教育学院
| 9月20日上午
|
音乐学院
| 9月20日下午
|
社会管理学院
| 9月17日上午
| 培
黎
校
区
| 教三楼3208
教一楼一楼
|
外国语学院
| 9月17日下午
|
美术学院
| 9月18日下午
|
培黎工程技术学院
| 9月19日上午
| 培
黎
校
区
| 办公楼多媒体教室
教一楼一楼
|
培黎职业技术学院
| 9月19日下午
|
教育学院
| 9月17-18日
| 东校区
| 教学楼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