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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16&AuthorName=jck' title='jck'>jck</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05-09

各学院:

为了保证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于即日起进行2009年秋季教材的征订工作。现将2009年秋季教材新华书店总店《征订目录》上传至校园网(在教务处教材科相关目录下载查看或登录www.cpin.com.cn查看),请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认真核实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为其它学院所开课程)及使用人数,及时组织安排,精心做好本次教材的选订工作。

一、教材选订的原则和要求

1、各学院在选订教材时要依据《兰州城市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的选用要求,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材选用中的主体作用,对教师选用的教材要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在选订教材,尤其是公共课、必修课和核心课教材时,要以教材的新颖性、先进性、发展性和教学的适用性为原则,坚持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的教材,优先选订“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省部级重点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和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以及其它优秀教材,争取使优秀教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2、在选用本校教师编写的自编教材时,除继续坚持上述要求外,出版时间超过三年,未及时修订或更新内容的不能列入本次教材选订计划。选用自编教材须填写《兰州城市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并经学校教材管理和建设委员会同意后方能列入教材使用计划。

二、其它事项

1.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秋季教材选用和教材使用计划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选订教材。选用教材应力求准确,避免盲目,明确使用层次、专业和班级,认真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教材征订登记表》(从教务处主页相关目录中下载)的各项内容,教研室(包括授课教师)对选订教材要做好确认和核实。

2.学校将继续实行以教学班为单位统一收缴教材费用和配发教材。请各学院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保证教材的按时领取和教材款的及时上缴。

3.为了方便教师了解教材出版信息,查看教材内容,学校除了下发的教材目录信息外,还在教材库(位于校本部理科楼一楼东侧)设立了样书专架,陈列了部分国家级出版社的最新教材样书,如高等教育、清华大学、电子工业、机械工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出版社,可供选订教材时查看、借阅(样书目录可从教务处教材科页面中下载)。

4.报送方式和时间。教材征订表一式两份,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6月1日之前报教务处教材科一份,同时上报Excel电子文档。另一份请各学院自留,以备查阅,避免因增补、换订教材或人员变动而出现教材重订或漏订。

如果未按学校规定时间上报,耽误教材征订,或出现重订或漏订现象而造成的教材积压或学生上课无教材等情况,学校将根据《教材建设管理规定》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为了保证教材质量,防止盗版教材和质量低劣的教材流入我校,充分发挥学校教材主管部门的主渠道作用,校内其它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采购和经销已订或未订教材,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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