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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关于恢复线下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22

各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决定,从425日起,学校恢复所有线下教学活动。为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地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工作,保证教学活动有序进行,切实保障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现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履行教师返校规定,做好线下教学教师管理

各学院要按照《兰州城市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封闭管理向闭环管理过渡的通知》(兰城疫防组字〔202216号) 要求,做好教师首次返校健康状况信息查验,确保校园师生健康安全。各学院要准确摸排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正常恢复线下教学的教师状况,于42512:00前将本学院不能开展线下教学的教师信息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全面开展线上教学诊断,认真制定学业测试计划

各学院要组织全体教师,对前期开展线上教学的所有课程逐一进行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结合期中考试(考查)安排,制定学业测试计划。恢复线下教学后一周内,全校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原则上都要进行闭卷考试;其他课程可以通过随堂测试、小组答辩、小论文、课程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测试。学业测试由课程承担学院统一安排,闭卷考试和测试成绩计入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之中。

三、准确开展线上教学评价,做好教学内容查缺补漏

根据学业测试结果,对每门课程进行线上教学效果评价,理清每门课程是否需要线下补课,以及需要补授的知识薄弱点、细节真空区、需补充强化的内容等。原则上每门课程要至少安排1-2次串讲、复习、辅导答疑,在确保每名学生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新课程教学。

四、制定课程教学衔接方案,合理安排课程教学进度

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教学情况,统筹做好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衔接工作,认真做好线下教学恢复后的教学计划,合理调整课程进度,顺利完成新旧知识的过渡衔接。

开始课堂教学后,对于线上教学效果较好的课程,鼓励教师继续以线上线下混合式进行授课;对于教学效果不理想的课程,原则上全部改为线下授课的方式进行。

五、认真梳理各类未开课程,统筹编制开课补课时间

实验实训等前期未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以及教学效果评价后需要补课的课程,从425日起,可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每天7-89-10节,以及周六全天学生无课时段进行补课。任课教师要对每门课程拿出具体的补课方案(如:补课周次、时间、地点等)上报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无误批准后通知教师、学生、教室管理人员遵照执行,不再办理调停课手续,但须将《兰州城市学院补课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和纸质版在429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六、做好毕业论文后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论文答辩

根据《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应于202252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528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前,务必确保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教务管理系统形成完整的电子化流程工作链。对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参加现场答辩的,在确保答辩质量的前提下可安排学生进行网上答辩。本届毕业论文学校将随机抽取2%进行校级答辩,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七、合理安排学生实习见习,完成实践环节成绩录入

目前在校外正常实习的学生,遵照当地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规定继续实习,实习结束后需要返校的学生根据学生处返校相关规定申请返校。已经撤回校内的实习学生,根据学校闭环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安排到校外实习,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利用校内资源设置项目开展实习。2022届毕业生所有实践环节成绩于528日前完成录入,录入前务必确保全部学生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实践环节安排。

八、高度关注特殊群体,确保跟进教学进程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到校开展线下教学的教师,继续进行线上授课,学生按原课表到相应教室上课。

对因隔离、体温异常等不能参加线下学习以及尚未返校的学生、教师要采用纯线上授课、一对一辅导、一对多辅导、微信、QQ、邮件、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要特别关注此类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跟上教学进程。对于其他受疫情影响所产生的临时性调整(如外教承担的课程因外教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等),开课学院要“一课一案”进行落实。

九、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应急预案

恢复线下教学后,教师和学生进入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开展教学、实验时要全程佩戴口罩。每节课上课前教师都要清点学生人数,落实每一位未到课学生去向,并向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核实。

凡在上课期间出现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授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兰州城市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兰城疫防组字〔20226号)中教育教学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线下教学时要按照学校通知迅速转换为线上教学。

为防止学生就餐拥挤,学生返校后继续实行错峰就餐、 错时上课。上课时间安排如下:每天1-25-67-89-10节上课时间不变;3-4节课的上课时间依据上课地点进行分流:校本部文科楼、理科楼、综合楼,培黎校区教二楼、教三楼,东校区综合楼的3-4节课程,教学楼单层教室上课时间仍然为10:10-12:00,教学楼双层教室上课时间调整为10:40-12:30。各校区其它地点3-4节上课时间仍然为10:10-12:00。各学院务必将调整安排提前通知到上课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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