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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实习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08

兰城院教〔2014〕165号

关于进行实习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一步规范学校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近三学年实习档案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专业近三学年的实习档案。

主要包括:实习基地协议书、近三学年实习计划和安排、实习检查情况、学生实习成绩登记表、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总结(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教育实习质量分析及改进报告;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申报表和指导工作心得;优秀实习生名单、申报表、实习心得、实习教案等)等相关材料。

二、检查时间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认真准备材料,并按照学校评建工作要求进行归纳整理。

兰州城市学院

2014年9月25日

兰州城市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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