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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作者:jyk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0

兰城院教〔2014〕168号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

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笃学、爱岗敬业精神,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学校本着“以赛促教、以教促学”的原则,决定举办兰州城市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梁延堂

副组长:张社平 王志林 李具恒 鄂生碧

成 员: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工会及各相关学院负责人

秘 书:王雪引 郑炜华 范若冰

二、参赛条件

(一)我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正式在编教师;

(二)已独立开设本科课程,并完成岗位规定的年均本科教学工作量者。在岗青年教师原则上都要求参加学院预赛。

三、竞赛内容

(一)教学设计方案:为45分钟的完整教学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教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课程的一般信息:教学对象、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教师的基本信息;

2.该单元的教学目标:包括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方面的目标;

3.学生特点的分析:指学生的知识基础、认知特点和学习风格;

4.教学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5.教学内容及教学活动的描述:教学组织形式、教师的活动、学生的活动;

6.教学媒体的选择和使用方法:符合学习内容、各种媒体优化组合;

7.教学反思与自我评价:该教学单元的突出特点,以往教学的反思与改进;

8.板书设计或课件(包括辅助学生学习的课件);

9.教学改革:与以往传统教学相比,本节教学内容、方法有所创新。

(二)教学演示:根据已准备的教案,进行15-20分钟的教学演示(教案与教学演示的评分方法详见附件1)。

(三)现场答辩:在教学活动结束后,现场回答专家提问,专家可就课堂教学活动、教学改革理念与方法、教师职业素养等方面提问。

四、竞赛流程

大赛分预赛和决赛进行。预赛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决赛由教务处协同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传媒学院组织实施。

(一)预赛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学院的预赛工作,并于2014年10月8日前将预赛的具体实施安排(包括预赛领导小组,参赛人员,预赛时间、地点等安排的纸质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

各学院应于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预赛,并推荐2名青年教师参加校级决赛。

(二)决赛

1.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1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提交报名表(附件2)、参赛教案各15份(均含电子版),以及近期彩色数码照片电子版(6张)。

(2)各学院提交预赛总结及推荐意见。

3.材料交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

联系人:郑炜华 电话:7601087

邮箱:1017468265@qq.com

五、评奖办法及奖励

(一)由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委,于赛前一周进行教案评审,结合决赛参赛教师现场教学演示评比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出参赛教师最终成绩和获奖等级。

(二)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结果将作为教师晋级与岗位聘任等的重要参考。

相关附件请从oa下载。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评分标准

2.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决赛报名表

兰州城市学院

2014年9月29日

兰州城市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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