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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16&AuthorName=jyk' title='jyk'>jyk</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15

兰城院教[2012]73号

关于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评价工作的要求,教务处教学考评子系统经调试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自本学期起,所有涉及学生评教的工作均将通过该系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评教的重要性,通过召开辅导员会和各班班干部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及引导工作,确保每个学生了解学生网上评教的方法、操作步骤以及评教注意事项。

2、各学院要将评教工作落实到人,督促学生及时参加本学期的评教,确保学生评教结果真实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全体学生要以严谨、认真的态度积极参与,为了不对后续选课造成影响,班级学生参评率要达到100%。

4、在系统开放时间段内,学生可以在任意一台联网的计算机上评教。超过规定的评价时间,网上评教系统将自动关闭。

5、所有评教信息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评教信息仅供教学管理单位查阅,对教师本人严格保密。

二、评教范围

本学期所有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

三、评教时间

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将于11月12日—12月28日开展。此时间段内,评教系统全天24小时开放。

四、评教方法及操作步骤

1、学生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系统(http://219.246.16.57/jwweb/),单击“网上评教”。

2、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系统右侧即出现该学生当个学期上的所有课程及授课教师信息。

3、在课程对应的后面点击“未评”字样,在确认课程名称、任课教师等相关信息后,在下面5个大项(包括10个小项)选项按钮(优 良 中 差)中进行选择。

4、全部选择完成后,请再次仔细检查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注意:点击“提交”后,输入数据将不能修改),并关掉对话框。当课程后面的“未评”字样变成“查看”字样时,代表已经成功完成给该教师的打分。

学生按以上方法逐一对本学期所上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打分,待全部评价完成后,系统右侧的“未评”字样会全部变成“查看”字样,此时学生可以直接关掉浏览器退出系统,或者“注销”后退出系统。

5、请学生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密码信息,以免他人非法登录。

五、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联系。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校领导、有关单位

兰州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2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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