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教学工作 |
二级学院工作要求 |
责任科室 |
1 |
2024年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工作 |
相关学院及时发布《兰州城市学院2024年学生解除纪律处分公示》,完成后续通知工作。 |
教务科 |
2 |
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审核及发放 |
各学院按照《关于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安排的通知》,按时间节点完成《2024届毕业证发证登记表》的领取、签字、审核及提交;完成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及封皮的发放。 |
教务科 |
3 |
收取修订好的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及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
依据《关于开展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补充修订及课程教学大纲制订的通知》,将修订好的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及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纸质版、电子版已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
教务科 |
4 |
收取2024年新招生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英语、音乐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等专业所在学院按通知要求完成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及提交。 |
教务科 |
5 |
组织新修订2023版人培方案的系统修改 |
已定稿专业在新修订2023版人培方案和《2023版本科(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的基础上,对课程信息、课程体系、课程性质、学分学时要求等信息进行精确核对,在系统中完成变更及增删课程信息修改。 |
教务科 |
6 |
组织全校2024级新招生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 |
1. 未定稿专业按要求完成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直至定稿。 2. 学院教务人员完成已定稿专业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新增课程设置,提取课程编码信息。 3. 学院内完成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新增课程的院内审核,并提请入库。 学院完成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 |
教务科 |
7 |
编制全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班级教学运行表 |
1. 按照各级学生所使用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并提交下学期班级教学运行表。 2. 完成系统设置。 3.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等公共课及相关学科基础课承担学院参照班级教学运行表安排教学任务设置(单班/合班)。 |
教务科 |
8 |
审核2021-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 |
2021-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如果涉及课程或实践环节变更,由学院提交《兰州城市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理论课/实验课/实习调整申请表》,报送教务科审核。(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教育教学”栏下载) |
教务科 |
9 |
发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排课通知 |
各学院依据通知要求,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排课的准备工作。 |
教务科 |
10 |
读取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各专业、各年级开课计划 |
1. 按照2019版、2023版定稿人才培养方案,对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各年级、各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及专业实践环节进行核对,并提交《兰州城市学院学期开课计划核对表》。(该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教育教学”栏下载) 2. 各学院完成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读取。 3. 各学院提交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班级教学运行表并完成系统教学进程设置。 各学院完成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理论开课生成。 |
教务科 |
11 |
组织并审核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的设置 |
1.各课程承担学院根据下学期开课执行计划中的课程确定下学期允许重修课程,并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设置下学期允许学生重修的课程或环节。 2.重修名单确认及缴费,并在系统中完成重修学生信息增删工作。 3.公共课依据重修已缴费人数做组班方案并交教务科;各学院完成重修课程的课表编排工作。 |
教务科 |
12 |
组织《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的结课 |
依据开课通知,组织本院2021级全体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超星平台上完成课程的修读及考试。 |
教务科 |
13 |
组织《国家安全教育》成绩录入 |
依据课程平台反馈的修读成绩,各学院课程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3级专升本全体学生成绩录入。 |
教务科 |
14 |
组织全校2023-2024-2公共选修课成绩录入 |
通知本院任课教师按要求,于6月25日前完成2023-2024-2公共选修课成绩录入。 |
教务科 |
15 |
《当代大学生安全教育》修读 |
依据开课通知,组织本院2023级全体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超星平台上完成课程的修读及考试(该课程无法重修)。 |
教务科 |
16 |
组织《形势与政策》线下讲座结课 |
各学院通知本院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修读。 线下授课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6月26日(具体安排见通知中的附件,务必提前3天与授课教师电话联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教学组织、系统排课及过程管理。 |
教务科 |
17 |
结业生换证 |
协助相关学生按要求带齐资料领取毕业证。 |
教务科 |
18 |
“大思政课”建设材料汇总及撰写 |
相关学院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教务科 |
19 |
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 |
遴选通识必修课程2-3门、通识选修课程每个模块2门进行立项建设。 |
教学研究科 |
20 |
校级品牌专业遴选、立项工作 |
打造10个品牌专业。品牌专业建设分两期实施,第一期立项建设5个品牌专业,建成为全国同层次、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优势的专业。 |
教学研究科 |
21 |
“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 |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项目、校级一流课程、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负责人须至少提交1份案例。 |
教学研究科 |
22 |
实践 |
报送2024-2025-1实践教学安排 |
实践教学科 |
23 |
实习 |
新疆实习结束,落实实习学生去向,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
实践教学科 |
24 |
大学生实习平台数据填报 |
填报5月结束的实习数据 |
实践教学科 |
25 |
2024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
教师资格证书印制及盖章。各学院需统一收集学生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证书照片粘贴工作。 |
考务科 |
26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制卷及巡考安排 |
各学院需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期末考试制卷工作,公共课承担学院期末制卷量大面广,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制卷工作;各学院需做好考前考风考纪宣讲,安排好院领导巡考等事宜。 |
考务科 |
27 |
2024届毕业生教材退费工作 |
财务处退教材费的过程中如有学生的银行卡或身份信息有误及时更正交至5102办公室 |
教材科 |
28 |
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 |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截止6月27日将填报征订教材的信息报至教材科。 |
教材科 |
29 |
处理学信网和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的留退休复 |
各二级学院将留退休复的文件及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备注办理类型、学院、学生姓名及班级发送至教务处。 |
教材科 |
30 |
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
组织学生做好转专业工作。 |
质量监控科 |
31 |
2023-2024-2学期学生评教 |
各二级学院督促学生完成学生评教 |
督导办公室 |
32 |
2023-2024-2学期教师评学 |
各二级学院督促教师完成对上课班级的评价 |
督导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