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教学工作 |
二级学院工作要求 |
责任科室 |
1 |
文件修订征求意见 |
相关学院及时转发《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汇总意见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反馈结果。 |
教务科 |
2 |
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登记表 |
各学院完成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后,将学生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登记表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
教务科 |
3 |
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排版编印 |
各学院将修订好的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及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按照印刷厂返回的排版稿仔细校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 |
教务科 |
4 |
组织新修订2023版人培方案的系统修改 |
已定稿专业在新修订2023版人培方案和《2023版本科(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的基础上,对课程信息、课程体系、课程性质、学分学时要求等信息进行精确核对,在系统中完成变更及增删课程信息修改。 |
教务科 |
5 |
组织全校2024级新招生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 |
1. 未定稿专业按要求完成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直至定稿。 2. 学院教务人员完成已定稿专业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新增课程设置,提取课程编码信息。 3. 学院内完成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新增课程的院内审核,并提请入库。 学院完成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 |
教务科 |
6 |
审核2021-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 |
2021-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如果涉及课程或实践环节变更,由学院提交《兰州城市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理论课/实验课/实习调整申请表》,报送教务科审核。(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教育教学”栏下载) |
教务科 |
7 |
读取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各专业、各年级开课计划 |
1. 按照2019版、2023版定稿人才培养方案,对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各年级、各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及专业实践环节进行核对,并提交《兰州城市学院学期开课计划核对表》。(该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教育教学”栏下载) 2. 各学院完成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读取。 3. 各学院提交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班级教学运行表并完成系统教学进程设置。 4. 各学院完成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理论开课生成。 |
教务科 |
8 |
组织系统中录入下学期班级进程安排 |
各学院依据2024-2025-1学期班级教学运行表,完成系统设置。 |
教务科 |
9 |
收取公共课教师任务安排登记表 |
公共课承担学院完成2024-2025-1学期理论开课生成,提取公共课开课信息,提交公共课教师任务安排登记表,并开始系统中公共课教学任务的设置。 |
教务科 |
10 |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排课 |
依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安排的通知》,及时做好通知。 |
教务科 |
11 |
确认下学期教室信息 |
依据可用教室信息,完成系统中可用教室信息设置。 |
教务科 |
12 |
组织并审核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的设置 |
1.各课程承担学院根据下学期开课执行计划中的课程确定下学期允许重修课程,并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设置下学期允许学生重修的课程或环节。 2.重修名单确认及缴费,并在系统中完成重修学生信息增删工作。 3.公共课依据重修已缴费人数做组班方案并交教务科;各学院完成重修课程的课表编排工作。 |
教务科 |
13 |
组织《形势与政策》线下讲座排课 |
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系统排课。 |
教务科 |
14 |
结业生换证 |
协助相关学生按要求带齐资料领取毕业证。 |
教务科 |
15 |
统计实验类课程学时信息 |
按要求报送相关课程学时信息。 |
教务科 |
16 |
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 |
遴选通识必修课程2-3门、通识选修课程每个模块2门进行立项建设。 |
教学研究科 |
17 |
“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 |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项目、校级一流课程、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负责人须至少提交1份案例。 |
教学研究科 |
18 |
2024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
各学院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及时发放至学生。 |
考务科 |
19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巡考 |
各学院需做好期末考试试卷发放、收取工作,安排好学院巡考事宜,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
考务科 |
20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业预警 |
各学院需按通知要求统计学业预警学生,重点核对降级、跟班试读、学籍异动学生成绩情况。 |
考务科 |
21 |
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 |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将征订教材的相关材料报至教材科。 |
教材科 |
22 |
处理学信网和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的留退休复 |
各二级学院将留退休复的文件及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备注办理类型、学院、学生姓名及班级发送至学籍管理科。 |
教材科 |
23 |
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
组织学生做好转专业工作。 |
质量监控科 |
24 |
2023-2024-2学期学生评教 |
各二级学院督促学生完成学生评教 |
督导办公室 |
25 |
2023-2024-2学期教师评学 |
各二级学院督促教师完成对上课班级的评价 |
督导办公室 |
26 |
通知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团队提交结项材料 |
各二级学院按照《兰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立项团队按时结项 |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