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兰州城市学院教学计划(理论课)调整申请表
申请学院 教研室 专业及年级
内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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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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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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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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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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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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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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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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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 □专业必修
□专业限选 □专业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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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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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 □专业必修
□专业限选 □专业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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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课
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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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建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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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理由、内容及实施可行性分析(包括是否已有授课教师等)及其它说明: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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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
签字(3人以上):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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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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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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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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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学校教务处教务科,一份二级学院办公室留存。
2、提交此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书面及相应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