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进修、访学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打造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结合我校教师培训需求,即日起开展2015年教师进修、访学的报名工作。
一、优先考虑重点学科、学位点学科、急需学科和急需岗位的教师,坚持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选派、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青年教师是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生力军,教师培训(进修)采取适度向青年教师倾斜的政策。
三、请各学院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确定人选,并将纸质及电子版名单(附件)于5月11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
附件:2015年教师进修、访学报名汇总表
兰州城市学院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3年4月13日